苏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方案
苏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是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的教育。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确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设国内一流,世界领先的普通高中教育,为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和终身发展需要的大批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奠定坚实基础,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目标与任务
(一)结合苏州普通高中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改革,努力构建具有体现时代特点、地方特色的普通高中教育体系。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培养目标,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为核心,全面准确理解和实施新课程。
(二)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要突出理论引领的作用,根据超前和优先发展基础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实施十五年现代基础教育的战略构想,加强宏观指导与理论反思,加强对新课程实施过程的跟踪与反馈,提高新课程实施水平,为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供经验与示范;建立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创新课程管理体制,增强课程资源开发能力,形成先进的课程文化;确立现代课程理念,优化课程实施过程,创设有利于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的课程实施环境,实现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有机整合,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进一步提高高中教学质量;加强外语教育和双语教育实验,促进高中教育的国际融合;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内涵发展和区域高中整体协调发展。
三、实验主要内容
(一)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普通高中课程结构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它们共包括了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选修课包括选修Ⅰ和选修Ⅱ二个部分。选修Ⅰ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选修Ⅱ由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由学校自己开发与实施。社会实践的组织形式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每学年安排一周。社区服务建议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建立小组,学校要认真组织、检查,并争取社区和家长的配合。学校应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方式,尤其要重视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机整合。
(二)学制与学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每学年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期长短情况,调整教学时间。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安排的课程修习时间为35学时;每节课教学时间为45分钟。
(三)学分制管理
1、学分设置
学分用以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反映学生在课程方面的学习经历和发展水平。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即可获得学分。学生完成模块学习,经测试合格,应当计算学分。经学习未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允许重修和补考。学生修满规定学分,综合素质评价合格,达到其他毕业标准,准予高中毕业。
学分认定权在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对学校学分认定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进行监督。学校应当记录并保存学生在学校修习的所有课程的情况和获得的学分,记录并保存学生个人各方面发展状况。
为加强学分管理,各普通高中应使用《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软件》,进行学籍管理、模块教学考核、成绩登记、统计、查询与处理、学分认定等各类信息的处理与分析。
2、学生修习要求
高中学生在校修习课程三年,按照5学期学习计算,可以修习170以上学分。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达到毕业所需的144学分后,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和意愿,安排课程,凡是新选学课程并通过考核的,继续计算学分。
学分计算:8个领域的必修课程必须获得116个学分。其中:语文、外语、数学各10个学分;政治8学分,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6学分;艺术(或者音乐、美术)6学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各4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其中田径1学分、健康教育1学分、选学9学分);研究性学习15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选修Ⅱ课程至少6学分。
学分设置: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相当于2学分。可以每周安排4学时,在1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的教学任务;也可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每周安排2学时,在2个学段内完成一个模块教学的任务。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形式是课题研究,应当保证270学时,计15学分;社会实践共3周,合计6学分;社区服务按照工作日计算,10个工作日计2学分。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36学时2学分。
(四)课程计划安排
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选修I课程,根据各科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和自己的兴趣爱好修习。选修Ⅱ课程由学校自主开发供学生选择。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加灵活的课程计划供学生选择。一个模块三年中可以重复开设,每个学科每学段可以开设几个必修、选修模块,部分必修课程可以跨时段选课。允许特殊原因的学生跨年级选课,也允许部分课程例如选修课Ⅱ,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跨年级安排。
(五)学生选课指导
学生选课是新课程选修课开设的基础,是学生学习和进行人生规划设计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当尊重学生的选择,保证学生的选择权,不得指定科目、指定模块。学校应高度重视学生选课工作,切实加强对学生选课工作的指导。通过选课指导,让学生了解目前大学专业和社会职业的需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使命感,激发学生的发展愿望和潜能。
学校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学校要明确规定选课指导工作的程序,明确选课指导责任机构、责任人,安排指导教师,向学生提供选课指导手册,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教师具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在选择专业课程的时候,专业教师应向学生提供更多的指导,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学校编写的《选课指导手册》,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江苏省高中课程计划的介绍,学校三年课程方案,各科目模块的学分、内容简介、毕业和升学要求;选课指导工作程序,选课登记方法,意向性科目选择登记表、意向性模块选择登记表、调整性模块登记表等。
在高校招生方案公布之前,学生至少应选修以下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科学两个领域中的2个科目,同时,在这两个科目之外的领域也应选择修习有关科目。准备向艺术、体育方面发展的学生,应在修习语文、外语、数学选修I课程基础上,以修习艺术、体育选修I课程为主,但在其他领域也应选择修习有关科目。
(六)课程管理
1、班级管理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计划的规定,必须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班级管理新体制。高一年级以必修课为主,高二高三年级必修课和选修课同时进行。必修课一般按照行政班安排课程,选修课则应当根据学生选择情况组织教学班,允许学生跨班或跨年级上课,既可按照同选科组织行政班集中教学,也可安排不同选课组织教学班,采取走班上课的形式。选修课原则上由学生自主选择,在学生选择选修科目和模块之前,学校应当向学生公布教学班的班额控制数。如果某些科目或模块选择的人数偏少,学校难以安排,可以动员指导学生重新进行选择。教学班级的班额控制,—般以学校班级平均生额为依据,但每班不要超过54人。有条件的学校,班级人数尽量能够少一些,尽可能满足学生选择的需求。
2、行政管理
学校要根据实行学分制管理、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新情况,改革一切与高中新课程改革不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重点是学校教师课务安排,教学计划编制与实施,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合理调配与使用及教师校本教研制度。
四、课程实施途径
高中课程改革内容多、范围广、影响大,设置部分新学科、实行选修课制度和学分制管理,是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前所未有的大变革,高中教育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苏州基础教育的发展速度和水平,关系到基础教育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国民教育体系的发展水平,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应该把握以下重点问题:
(一)积极发挥区域课程改革优势,整体推进高中课程实验。
我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已经形成以课堂教学为主体,双语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为两翼的发展优势,高中课程实验应继续发挥区域整体推进课程改革的优势,培育新的发展亮点与特色。各地各校在实施高中新课程的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对初中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进行理性反思、辨证扬弃,要把苏州教育卓有成效的改革成果有机地融入新课程实施之中,要积极借鉴各地课程改革成功经验,让广大教师在课程改革的实验中经受锤炼与提升。要以苏州基础教育优先超前发展的战略眼光关注与思考、探索与实施新课程,努力创建具有时代特点、苏州特色、全国一流、世界领先的苏州现代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关于“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的课程结构要求,切实把握各个分科设置课程在课程理念、课程标准、课程功能和教学方式上的重大变化,从素质教育的目标出发,改进学科课程教学。继续加强外语教学,稳步开展“双语教育”实验,四星级以上的普通高中应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大力推动高中段学校的国际融合,五星级普通高中应开设面向世界招生的国际班。努力推进信息技术教育高中教育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二)转变功能,调整结构,开发资源,全面实施新课程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
各地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高三下学期,学校主要安排总复习,同时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
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三星级以上高中应能开设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形成优质的学校课程和研究性学校项目,二星级及以下高中通过三年过渡逐步达到这一要求,四星级及以上高中应建立比较完善的课程开发、更新制度与机制,有丰富的课程资源和校本课程,有一批深受学生欢迎,能为兄弟学校提供示范的优质课程、特色课程和精品课程。
2、统筹设计安排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
综合实践活动是高中必修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培养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强学生与社会的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学校应充分发掘地方和学校各类资源,通过整合方式设计和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准确理解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意义与内涵,不以学科的综合性学习代替研究性学习。强化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和学生在校外活动的管理措施,保障学生活动安全有效。积极依托各级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努力探索学生参与社区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的新途径。
3、实现普职沟通,发挥劳技教育优势,加强通用技术学科建设。
技术和艺术学科是高中新课程实验增设的科目,我市在义务教育阶段已经进行艺术学科教育,高中继续开设该科目已有一定的基础。通用技术学科教学目前存在缺乏教师、缺少教学设备等问题,我市普通高中应充分利用职业学校在技术课程方面的优势,积极借助苏州职业教育师资和设备,总结与推广我市多年来开设高中劳动技术课积累的成功经验,重点开好必修课,在三年内开齐开足选修课。同时努力构建普通高中校际间、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间学分互认的机制。
4、创新高中课程管理模式,积极推行学分制管理办法。
学分管理是按照培养目标的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学分和学生应获得的总学分,以取得最低必要学分为毕业标准的弹性教学管理。学分制管理方式是我国高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重要改革,各高中学校必须采取有效的办法,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积极应对,保证改革的稳步进行。各学校要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制定具体实施与管理方案,积极组织实施。
5、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新课程实施水平。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实施和提高新课程水平的关键。我市在实施新课程的过程中,要不断推进教学改革,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努力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转向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中心;从注重教学的结果转向注重教学的过程;从统一规格的教学模式转向个性化的教学模式;从教
6、积极发掘地方和学校各类资源,大力开发学校校本课程。
高中新课程选修Ⅱ是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研发开设的选修模块。各校应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普通高中校本课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认真规划校本课程,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的筛选机制和校内外课程资源的相互转换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实验室、专用教室及各类教学设施和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充分利用教师、社会人士、学生家长等人力资源,广泛利用校外博物馆、科技馆、文体中心、工厂、农村、部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各种社会资源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积极利用并开发信息化课程资源。努力形成具有时代气息、地方特点和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
7、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引导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为此学校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设立学校选课指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培训、研究选课指导任务,班主任、任课教师、管理人员都有责任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学校应编写《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并在选课前及时提供给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学校要创造条件,积极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选修更多的模块,使学生实现有个性的发展。教师应帮助学生制定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并经常提供指导和帮助。凡是选课学生人数达到学校平均班额数80%的选修课必须开设,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更多的选修课,四星级高中应允许学生跨班级和跨年级选课。
针对实施新课程后出现的行政班与教学班并行的新情况,学校应重视发挥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在班级管理中的作用,建设好两个班级集体。教学班是新的教学组织,教学班的基本任务是完成模块教学,因此教学班级的任课教师应当组织好教学班的教学活动与评价,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方法和习惯,对学生的发展和进一步选择课程提出建议,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班的各项常规管理工作,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
8、认真学习贯彻课程标准,加强教科书选用与管理工作。
高中新课程方案不再使用传统的学科教学大纲,开始采用课程标准指导和实施学科教学。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教育质量的基础性文件,课程标准体现了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并针对课程实施中的重要问题提出了建议。我市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深刻体会采用课程标准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同时建立健全教材评价制度和在教育行政部门及专家指导下的教材选用制度。组织市高中学科专家小组,对国家审查通过的根据国家课程标准编写的多种版本教材,进行比较评价,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的指导下,确定全市2005年秋季高中一年级各科教材。
(三)加快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是实施高中新课程的核心问题之一。各地区和各高中校要结合贯彻实施《江苏省星级高中评估指标体系》和《苏州市普通高中发展性评估方案》,努力探索并构建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有助于学校课程实施的评价体系和区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要发挥评估的激励功能、诊断功能和导向功能,遵循科学发展、分类指导、多元评价和公平竞争的原则,评价改革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课程执行能力、课程开发能力、课程创生能力的形成和提高,增强评价过程中的对话、交流和理解,发挥评价对实施新课程的促进作用,努力营造实施新课程的健康环境。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加强对学校课程执行情况、课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的分析评估,改进教学管理,形成课程不断革新机制和区域性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同时积极推进我市中考和中招制度改革,做好与高考制度改革的配套工作。通过评估改革引导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引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加快培养优秀骨干教师群体;引导地方政府和学校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不以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指标,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四)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保障新课程稳步推进
1、全面抓好师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教师能力与水平。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全面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是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第一要务,优化整合各类师资培训机构的资源和力量,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培训、咨询、指导等工作,是认真搞好师资培训工作是开展课程改革的重要保证和关键。市教育局负责协调新课程管理培训工作,教科院负责学科专业培训,教育学院负责通识培训,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实现高中新课程“全员培训”、“全面培训”和“全程培训”的目标。强化市、各市区和各高中校的责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统筹安排骨干培训和全员培训,集中培训和上门培训,通识培训和教材培训,起始年级教师培训和其他年级教师培训。制定《2005年暑期苏州市高中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工作计划》(另发),并认真组织实施。2004年12月-2005年4月组织大市和各市区教育局负责人、基础教育处(科)、人事与师资处(科)、教研室主任、普通高中校长、分管教学校长或教导主任参加省级培训,2005年4月-8月,组织开展培训者和各普通高中校教研组长为主体的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2005年6月,开始组织苏州市高中教研组长参加省学科专业培训。市教育局组织由苏州市教育教学管理专家、名校长、名教师参加的新课程讲师团,到各市区各学校进行巡回培训。8月市教科院对2005学年度高一年级组长和各学科备课组长,进行课程管理和学科教学管理的集中培训,提前备课。所有参加实验的教师培训课时数不少于40学时。在2005年秋季开学以后,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室应组织必要的校际间、地区间和网络间的参观学习与交流,同时积极发挥9个学科中心的骨干指导作用。
2、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修制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学校建立以校为本的培训制度,主动与教科研部门和高等院校合作开展研修工作,为教师专业化发展创造条件和机会;教师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学习研修计划,通过课题研究、实践反思、同伴互助、合作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在实施新课程过程中,重点要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修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建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使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学校要建立健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进修体系。要认真研究新增科目以及传统科目在新课程中的变化,探索基于模块的教学方式改革,提高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能力和开发选修课程的水平。同时努力发挥各级教研、科研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服务和学术引领的作用。
(五)推动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加快实现管理制度创新
1、推动学校自主发展,努力构建现代学校制度
在实施新课程过程中,学校有很大的课程管理权。学校要充分运用国家赋予的课程自主权,确立适应新课程要求的办学理念,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课程发展规划,不断丰富和提高学校的文化内涵,形成学校特色和品牌。制订课程计划、指导学生选课、认定学生的学分、自主开发课程、联系社区共同实施课程等工作,都是新课程实施中的新事物。学校要在校长和课程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课程实施的管理。学校管理课程要坚持民主管理,要有校长、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其家长代表参与。强化民主治校和科学决策意识,推进课程管理制度改革。
校长是新课程实验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应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监督和评估课程实施过程,发布学校课程质量信息。教师应对课程目标的实现、学生的发展负责,对课程的有效实施、学生的学习结果评定承担相应责任,学校与社会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学生及其家长应有机会了解、评价学校课程,并提出改进建议,应积极配合学校执行国家颁布的课程政策。
2、增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职能,强化为课程改革服务的意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转变学校管理和课程管理方式,创设良好的、宽松的环境,增强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学校自主发展的能力。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信息交流、专业咨询、师资培训、校际合作、社区资源建设与共享等各种活动,为学校实施新课程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应当在了解和掌握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情况下,加强对学校实施课程过程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学校课程实施方案上报、备案等有关制度,督促学校执行国家的课程方案,随时纠正各种违反课程方案、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
五、实验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领导
各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新课程实验的领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一流高中教育,努力服务“两个率先”,进一步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各级领导应强化实施高中课程改革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社会责任,在组织领导、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方面为新课程的实施提供保障。
各市(区)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用认真抓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加强组织建设,协调各部门工作,形成推进课程改革的合力。建立“苏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由苏州市教育局申建华局长任组长,鲍寅初、顾月华、皇甫志新副局长任副组长,发展规划与财务处、人事与师资处、基础教育处、督导室、教科院、电化教育馆等各相关处室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加强对实验工作的领导。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组织、管理、协调全市的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各市(区)相应调整领导组织,明确职责,层层落实,稳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各直属高中应成立由校领导、职能处室、骨干教师、家长和社区代表组成的“学校课程改革工作小组”,负责学校实验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二)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研究与指导
建立“苏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家指导小组”,由市教科院、教育学院、四星级高中等部门和学校的专家、学者组成。充分发挥教科院和教育学院等教科研部门在课程改革中的研究、指导和服务作用。根据实施高中新课程需要,调集各学科教育专家,学校校长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课程计划、教学管理、学分管理、地方与校本课程管理、教科书选用及管理、学校班级管理、选课指导指导、校本研究制度、评价制度改革、课程资源开发与共享制度、教师培训等若干小组,深入实验工作的第一线,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指导性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意见,集中解决课程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保证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不断深化,形成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建立课程资源共享的机制,充分利用网络和现代传媒开展交流活动,实现不同学校之间课程资源的优势互补,发挥学校的特色资源,学科强势资源的辐射作用,积极发挥我市普通高中学科中心的骨干指导作用。
(三)发挥评估机制的促进作用
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划下,我市结合地方特点,积极利用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机制,市普通高中发展性评估机制和高中专项督导制度,促进高中课程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对课程改革启动、过程和初步结果进行专项督导评估,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课程改革实验的督导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配合省教育厅做好实验区的督导评估工作。本着“边实验、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与省内外国家级实验区、省级实验区组织交流学习活动,借鉴兄弟地区的先进经验,探索我市实验工作的新路子。在评估与督导工作中,强化管理职能,及时解决实验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反馈情况,总结经验,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每一所学校都能正常有序开展新课程实验工作。
(四)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各级政府应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苏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经费。进一步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充实完善图书、仪器、设备和用房。有条件的学校,要对传统实验室进行更新改造,逐步装备数字化实验室,提高新课程实验水平。各地要加快建设一批非标准化实验室,为实践类技术类课程的开设提供保障。市教育局和各市(区)教育局要做好课程改革的经费预算和计划,加强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和维修各项工作,努力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益,保证课程改革顺利推进。
(五)做好舆论宣传与发动工作
要动员中小学校广大教师参与课程改革的实验,形成浓郁的课程改革氛围。各校应组织干部和教师广泛深入学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目的和意义的认识,明确高中新课程的目标、结构和内容,正确把握新课程实施程序和管理要求,为新课程实施工作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学校是课程改革实验的主体。课程改革的动力源自于每一位实验的参与者。要把增强与发挥广大师生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作为课程改革实验成功的关键环节。通过多种途径与方法充分发挥校长、教师和学生在课程改革实验中的主体作用,使新课程实施变外在要求为自觉内化。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要从大苏州、大教育、全方位改革的视野出发,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验,要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施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广泛宣传高中课程改革的意义和目标,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形成有利于课程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争取社区、家长的积极配合,探索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课程改革的新机制,形成有利于课程改革实验与推进的舆论氛围、教育资源和社会环境。为做好高中新课程的宣传动员工作,2005年秋季进校的高一新生在开学时提前一周到校集中学习。
附件二:
《2005-2006学年度第一学年普通高中一年级课程计划》
|
学习领域 |
科 目 |
模 块 |
周 学 时 |
学年学分 |
|||
|
必修 |
选Ⅰ |
选Ⅱ |
|||||
|
语言 与文学 |
语 文 |
必修1—必修5 |
5 |
10 |
|
|
|
|
外 语 |
必修1--必修5 |
5 |
10 |
|
|
||
|
数 学 |
数 学 |
必修1--必修5 |
5 |
10 |
|
|
|
|
人文 与社会 |
思想政治 |
必修1—必修2 |
2 |
4 |
|
|
|
|
历 史 |
必修1—必修2 |
2 |
4 |
|
|
||
|
地 理 |
必 修1—必修2 |
2 |
4 |
|
|
||
|
科 学 |
|||||||
|
物 理 |
必 修1—必修2 |
3/2 |
4 |
|
|
||
|
化 学 |
必 修1—必修2 |
3/2 |
4 |
|
|
||
|
生 物 |
必 修1—必修2 |
0/2 |
4 |
|
|
||
|
技 术 |
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基础 |
2 |
4 |
|
|
|
|
通用技术 |
技术与设计一 技术与设计二 |
1 |
2 |
|
|
||
|
艺 术 |
音乐或美术 |
音乐鉴赏或 美术鉴赏 |
1 |
2 |
|
|
|
|
体育 与健康 |
体育与健康 |
田径系列和健康教育必修部分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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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实践活动 |
研究性 学习活动 |
课题研究 |
2+课外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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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 |
校外时间 (5个工作日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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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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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
集中安排一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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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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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和学校选修课 (选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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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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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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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 75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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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2005~2006学年度普通高中一年级第一学期教学时间21周,第二学期教学时间22周。两个学期都分为两个学段,每学段十个教学周,其中授课9周,复习考试1周,社会实践1周。
2、每周安排课程修习时间35学时;每天7学时;每学时45分钟。在完成教学任务后,学校每周还应安排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校园劳动、体育文娱和研修活动,每周必须保证学生有2次体育锻炼活动。学生每天离校前应参加班会,时间为10分钟。
3、有关学科教学安排:
(1)语文、数学、英语完成5个必修模块的教学,每个模块36课时,每周5课时,每个模块结束时组织复习考试,同时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期中考试,高一结束时参加全大市教学调研活动。
(2)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或美术完成2个模块的教学任务,每周安排2学时。通用技术完成2个模块的教学任务,每周安排1课时。各模块考试与期中期末考试相互结合。
(3)物理、化学完成2个模块的教学任务,上学期每周安排3学时,下学期安排2课时。生物下学期开设,每周安排2学时,完成1个模块的教学任务。
(4)研究性学习课程开设的主要形式是课题研究,每周2学时。社区服务主要利用校外时间,由学校、学生自主安排,每5个工作日获1个学分。社会实践一周,可安排军训(国防教育)、社会调查、学工、学农等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认定须有实践和服务过程中的详实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
(5)各学科选修模块在高考方案确定后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选择,地方和学校选修课在第一学年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在第二学期开设。选修Ⅱ课程中根据学校实际和学生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原则上按2个学分设计模块和学时。
(6)各地各学校各学科开设课时数可按上述意见执行,在保证体育健康、音乐、美术课程的开设、模块、课时数、学分的基础上,可根据教学实际作适当调整,但要保证模块教学质量和便于学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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